根据省妇联《关于开展山东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和山东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的预备通知》精神和省高校妇工委通知要求,经有关部门推荐,拟向省高校妇工委推荐心理学院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教学科研团队为山东省三八红旗集体,推荐第二附属中学毛利新为山东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推荐化学化工与材料科学学院李平为山东省三八红旗手。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4日。
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反映至0531-86180307。
中国教育工会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月12月20日
下一条:关于表彰七届一次教代会十佳提案及优秀单位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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