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申报评选2020年度直属高校工会模范教职工之家、模范教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精神,对照申报评选有关条件,经校工会(妇委会)推荐、征求学校组织部、纪委等部门意见,报请分管领导批准,拟推荐以下单位和个人参与申报,现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1.推荐山东师范大学工会参加“直属高校工会模范教职工之家”评选;
2.推荐校工会宛安浙参加“直属高校工会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
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至16日。
公示时间如有异议,请反映至80307。
工会(妇委会)
2021年4月12日